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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通报(二)

发布日期:2021-07-0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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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第3、4节《专业选项课程IV》课程,任课教师体育学院肖山老师未按时到达上课地点,迟到约3分钟。事后,体育学院与肖山老师核实,原因是肖山老师于9:25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注射疫苗并留观30分钟,于9:55完成留观后前往课堂。体育学院就肖山老师上课迟到进行了研究,并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提交了“皇冠体育365肖山老师上课迟到的情况说明”。

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于6月22日召开会议对肖山老师上课迟到进行了审议,由于体育学院提供材料不足,会议决定由体育学院补充材料后重新审议。7月1日,在体育学院补充材料后,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认定,鉴于肖山老师上课迟到的事实,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庆师党发联字〔2020〕9号)文件中“任课教师出于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时间在10分钟以内”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的规定,对肖山老师上课迟到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对肖山老师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依据文件给予进一步处理。

希望事故当事人及全校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严肃教风,提高教师责任心,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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