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29届年会闭幕上的致辞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 丁启明
金秋时节,大地披上了秋色的盛装,载满了沉甸甸的果实,她蕴含和象征了这次外法史年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她代表着中国当代法学家对中国社会法制化进程——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历史沉思和勇于担当的时代责任。深信,会议的丰富成果将对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和制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两天来的会议,始终在何勤华会长一贯营造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听者足戒和兼收并蓄、表达自由、学术无禁区”的氛围中进行,专家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会议主题“民法典编撰的域外经验借鉴”展开了具有真知灼见的和富有成效的热烈讨论,既有共识,又不乏独立、鲜明的观点主张,还有仍需进一步商榷的观点。共识通过思想、观点的分歧、碰撞、吸收和修正而达至,真理不仅应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更为重要的是真理从来不拒绝来自各种学派、各种思潮、各种思想、各种观念的抨击和批判,俗话说是金子不怕火炼,不经检验、不经批判即无真理可言。各位专家把对法律的热爱当作一项事业,怀揣法律的信仰、梦想和抱负,才抛开了尘世的功利主义和物欲横流滋扰,仍然坚持孜孜以求,潜心专研,才攀登了一座座法学真理的巅峰。
我们赞许和敬仰各位法学家所具有的人格魅力,聪明睿智,我们羡慕和崇拜各位法学家所拥有的渊博理论、深邃思想,尤其钦佩各位法学家对法律和法学事业的坚守、毕生精力的投入和无私的奉献。
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学到了办好法学专业的经验,老师们领略了各位法学家的学识和风采,同学们坚定了法律职业规划和进取奋发读书的目标。
任何法治国家的建设都面临漫长曲折的道路,实践证明,纵使制定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也不等于实现法治。就像我私下以为的那样,我国民法典编撰人格权是否单独成编只涉及民法典的体系,一定意义是个形式问题,而民权是否实际得到保障,关键是法治的实现程度,如果仅关注法制,而不实质推进法治,即使人格权单独成编,对民权保障也于事无补;反之,若已经实现法治,即使《民法通则》仅有几条人格权保护的条款,民权的保障也是充分和现实的。在中国社会的语境背景下,真正实现宪法所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愿景仍然要有一段不平坦、甚至艰难险阻的前行路途要走,法学家的使命任重而道远。
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好似经过上千年的各个国家的不同时代的政治学家、法学家、史学家、伦理学家、神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共同积累、沉淀的一座无穷的思想矿藏,它需要用法学家的智慧去挖掘、提炼、甄别、耕耘和总结人类历史能够告诉我们的法制和法治经验,避免或者少走弯路,以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
两天的研讨,时间虽短,但以法学为纽带,让我们从相识到相知,我们结为学界同仁,我们建立了师生友情。
希望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师生的每一张面孔能够刻在每位专家的记忆中,期待创造机会大庆师范学院再相聚。
谢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