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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2-1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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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皇冠体育365: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提升创业意识,加强创业实训,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为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校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二级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整体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负责审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家库人员构成和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标准。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兼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校团委、经济管理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各创业团队遵守中心各项制度。

2.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入驻申请和评审工作,指导创业团队在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开展工作。

3.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组建创业导师专家库,制定创业团队入驻标准,开展评审、考评及指导等工作。

第二章 入驻条件

入驻对象为皇冠体育365:在校学生及其创业团队。

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入驻团队必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

 主要面向“互联网+”大赛等获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电子商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创业团队进行招募,招募团队可以是学生独立创业或师生共创团队,不接受企业入驻。

重点支持学校优势专业产业化项目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评比获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批准可优先进入训练中心

第三章  团队入驻评审程序

第八条 评审流程

1.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管理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

2.团队根据评审要求准备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3.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项目材料及创业团队进行评审。

4.经评审合格与管理办公室签订《大庆师范学院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入驻协议书》、《大庆师范学院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5.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条件保障

创新创业训练中心为大学生创业团队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办公条件等基本设施。

 管理办公室为入驻团队提供各类创业政策保障

日常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中心办公区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约定的工位区域内进行运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团队的装修方案需经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4.创业团队在中心公共区域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3天到管理办公室报批。

5.创业团队应爱惜中心的基础设施(门、窗、门锁、灯具、暖气片等),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6.未经批准,创业团队名称不得以“大庆师范学院”冠名。

第十二条 经营管理:

1.创业团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应对经营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纠纷、意外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协议。

3.创业团队在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创业团队在运营项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纠纷、违纪、违法情况,由团队自行承担责任。

5.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管理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6.中心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

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

1.中心办公区的开放时间为6:00--22:00,各创业团队必须遵守中心的作息时间,创业园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如遇特殊情况加班工作须到管理办公室报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班工作。

2.创业团队需按中心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准时在岗值班,各创业团队须做到离开中心办公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各创业团队不得随意更换其入驻场地门锁。

3.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创业团队不得私改、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子、电磁炉、热得快、电熨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设备。

5.中心办公区内严禁吸烟。

6.各创业团队成员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管理办公室或校保卫处报告。

第十四条 卫生管理:

1.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创业团队的考

第十  管理办公室对入驻的创业团队进行考核和评比,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在双创训练中心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连续四周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创业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

2.连续两次未能按时向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知整改无效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经营学校不允许的创业项目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网络费电费等)

7.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没有向管理办公室备案

8.中心创业团队相互恶意竞争造成恶劣影响。

9.违反中心日常管理规定,受到二次及以上警告

创业团队入驻期限及退出机制

入驻期限

大学生入驻创业团队年限为三年。

第十 期满退出

入驻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的创业团队管理办公室合同期满,离开中心自主经营,到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企业负责人向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经管理办公室同意,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团队管理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附则

二十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入驻协议》

附件2:

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入驻企业考核办法》

附件3:

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书》














上一条: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入驻申请表